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银企对账邮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银企对账邮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银企对账邮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OC-00006-2024132FW
3.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全部地区;
4.采购范围:就我行银企对账单投递和对账单回执回收进行专项服务,主要包括:按我行要求接收对账单数据;按规定时间寄出并回收我行提供的银企对账单;负责对账单退信处理并反馈退信信息;与银企对账相关的其他服务。邮寄地址包括内蒙地区所有市县乡(镇)及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供应商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寄(快)递业务。
3.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财务及信用状况良好,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份类似项目业绩。
5.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7.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9.投标人近3年(2021年12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4.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我行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zcgcwglb_nm@bank-of-china.com(请务必在报名邮件标题处注明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报名成功以我行回复邮件为准。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A4纸)一套,资料不全者视为报名失败,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5)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在类似业绩(提供中标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配套授权或服务启动函)。
(7)财务及信用状况: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以“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9)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出具承诺)
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11)应答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应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应答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出具承诺)
(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出具承诺)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报名后预留电子邮箱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发送邀请文件至各供应商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ct.net)、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fet.com.cn/)、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chengezhao.com/)、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mggcx.com)”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5-8号
联 系 人:王玥
联系电话:0471-6991589
邮 箱:jzcgcwglb_nm@bank-of-china.com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银企对账邮寄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报名工作,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