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太西煤集团等4户不良债权批量转让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太西煤集团等4户不良债权批量转让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太西煤集团等4户不良债权批量转让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OC-00006-202412FW
3.实施地点:我行指定地点;
4.采购范围:根据我行不良资产处置安排,拟对内蒙古太西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兰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金霍洛旗宜和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巴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4户已核销不良资产进行批量转让。客户资产涉及行业多、类型杂、地区广、金额大,为更加充分地了解被调查对象的资产状况和法律状态,须聘请专业律所配合我行完成现场/非现场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我行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决策依据,确保转让手续合法合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为不良资产转让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例,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三)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四)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五)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七)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十)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十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十四)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十五)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我行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zcgcwglb_nm@bank-of-china.com(请务必在报名邮件标题处注明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报名成功以我行回复邮件为准。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A4纸)一套,资料不全者视为报名失败,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5)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为不良资产转让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例,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6)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财务及信用状况: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8)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以“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9)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出具承诺);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出具承诺)
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11)应答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应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应答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出具承诺)
(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出具承诺)
(1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出具承诺)
(14)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供应商出具承诺)
(15)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出具承诺)
(16)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供应商出具承诺)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报名后预留电子邮箱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发送邀请文件至各供应商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ct.net)、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fet.com.cn/)、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chengezhao.com/)、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mggcx.com)”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5-8号
联 系 人:张璐
联系电话:0471-6991348
邮 箱:jzcgcwglb_nm@bank-of-china.com
2024年5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中国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太西煤集团等4户不良债权批量转让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报名工作,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