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新华支行办公大楼饮用水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邀请公告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新华支行办公大楼饮用水净水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新华支行办公大楼饮用水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H2023-FS106;
3.实施地点: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2号中国银行新华支行);
4.采购需求: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新华支行办公大楼人员及员工的饮用水情况,我行拟采购800G净水机19台,规格54*55*1330mm;采购60升开水器19台,规格500*500*1480mm。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系统截屏证明并加盖公章)。
4.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我行指定邮箱,请在报名邮件中明确报名项目编号。
邮箱地址:857938663@qq.com
联系电话:0471-4189117/18147119880
报名成功以我行回复邮件为准。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的复印件(A4纸)一套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5)财务状况: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系统截屏证明并加盖公章);
(7)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报名后预留电子邮箱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新华支行发送至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ct.net)、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fet.com.cn/)、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s://www.chengezhao.com/)、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mggcx.com)”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2号
联 系 人:桂建军
联系电话:0471-4189117
2023年9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中国银行新华支行办公大楼饮用水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报名工作,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